| 索 引 號: | 013101089/2025-76823 | 主題分類: | 其他 |
| 組配分類: | 征收補償 | 體裁分類: | 其他 |
| 發布機構: | 高淳區人民政府 | 生成日期: | 2025-11-12 |
| 生效日期: | 廢止日期: | ||
| 信息名稱: | 更正公告 | ||
| 文 號: | 關 鍵 詞: | 補償;房屋;征地;現房;住宅;商務區;大豐;房票;佳苑;南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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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公告
我區于2025年9月30日發布《征地涉及房屋補償安置方案公告》(寧(高)房補安置〔2025〕2號),因金瀾花園和晨景嘉園安置房不具備安置條件,同時明確城北商務區、太安佳苑具體安置點名稱,原公告第五條“安置房情況”內容有所調整,現作如下更正:
安置房情況:
該擬征收地塊涉及住宅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為貨幣補償,符合條件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選擇申購安置房、房票安置。
征收安置房均為現房。安置地點位于:大豐佳苑西區、太安佳苑南苑,征收安置房安置價格為每平方米3416元。
2025年9月30日發布的征地涉及房屋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原公告(寧(高)房補安置〔2025〕2號)除上述更正內容外,其他內容不變。
特此公告。
